(馬六甲30日訊)3名男子被控於今年4月期間搶劫並致傷一名七旬男子德士司機,今日於甲州地庭面控時認罪不諱,各被判坐牢6個月及2鞭笞。
3名被告分別是莫蘇克里(39歲)、莫哈末哈菲茲(34歲)及拉卡斯(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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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皆於今年4月17日下午2時,在野新油棕園打劫一名72歲的男子,曾以塑料椅致傷對方及導致對方面臨400令吉損失。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94條文(搶劫致傷他人)。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及罰款或鞭笞。
本案由副檢察司拉希達提控,地庭法官是阿扎拉尼。
拉希達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及鞭笞。
阿扎拉尼最後決定判3名被告分別坐牢6個月及鞭笞2次,刑期從4月17日的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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