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一对夫妇涉无执照向一名男子收取6万8383令吉抵押金,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双双否认有罪。
被告是58岁的苏查余布及其50岁的妻子卡莫迪朱詹,男被告为一家投资公司的前董事,女被告为该公司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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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地庭通译员念出控状时,在法官罗哈杜阿克马面前否认有罪。
控状指夫妻俩于2020年1月22日在武吉波浪柏迈一家公司内与在潜逃的嫌犯,无执照向一名57岁的巫裔受害者收获6万8385令吉抵押金,触犯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758法令)。
被告可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 (1) 条文及相同法令第137 (2) 条文下被判刑,同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罪成可被判坐牢至10年及罚款不过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诺莎华妮希望法官以每人1万2000令吉及各需一名担保人保外。
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丹尼尔在求情时指被告有一名瘫痪的母亲及3名孩子,并指二名被告目前没有工作,要求将保释金降低。
除了在马六甲法庭,2名被告也在双溪大年法庭及北海法庭面对7项违反金融服务法令的指控,并已缴付6万5000令吉保释金。
法官最终允准每人以8000令吉及各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需每月一次到警局报到。法官谕令被告在案件审讯期间不准騒扰受害者。
此案定于6月1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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