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4日讯)2男涉嫌7年前收贿“协助”女子获得拿督头衔,一共向受害者索取4万7000令吉,两人今日在爱极乐地庭面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
2名被告分别是58岁的承包商刘家成(译音)以及42岁的拉兹赞,两人面对3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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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控状指出,2名被告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涉嫌合伙蓄意欺骗一名38岁女受害者。他们以可以帮助受害者获得甲州“拿督”头衔为由,收取4万7000令吉,款项汇入刘家成银行户头。两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一年或不超过10年。
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阿兹利夫副检察司建议法庭,每名被告每项以4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需要遵守附加条件。
刘家成代表律师卡玛鲁扎曼表示,被告因涉嫌其他反贪会案件,国际护照已经在2022年交给法庭,因此无法到新加坡与客户会面,工作受到影响,因此希望减低保释金。
拉兹赞的代表律师阿兹鲁求情时说,被告是一名公务员,月薪只有1800令吉,目前还兼职当电召车司机,家中仍有4名在就学的小孩和年迈的父亲。
地庭法官伊丽莎巴也万最后允准两名被告各别以3万令吉保外,同时谕令被告必须每月一次到反贪会报到,并且交出国际护照。
案件择定7月5日再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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