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0日訊)22歲殘疾男子涉嫌於上週在祈禱室女廁肢體性侵一名未成年少女,今日在愛極樂地庭面控時不認罪,案件展至7月23日過堂。
被告莫哈末海卡(22歲,來自柔佛麻坡)被控於6月3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在武吉拉浪英達花園的祈禱室女廁內,擠壓15歲8個月受害者的胸部及碰觸其私處,因而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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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司諾阿斯妮妮建議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被告求情時要求減低保釋金。
法官阿扎勞妮最終允准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8000令吉保釋外出,期間被告不能騷擾受害者。案件展至上述日期過堂,以委任律師及提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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