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2日訊)馬六甲市區共有43個殘疾人士(OKU)停車格,馬六甲歷史城市議員駱慧茹促請民眾切勿濫用殘疾人士停車格,否則可被罰款250令吉!
駱慧茹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市區的43個殘疾人士停車格,分別位於馬六甲拉也1路(2個)、12路(2個), 13路(1個)、24路(1個)、32路(1個)、默迪卡路(4個)、新路九樓(2個)、武牙拉也(2個)、文西阿都拉大廈(2個)、士馬木柏達納(5個)、柏靈玉再也花園(2個)、雞場街(1個)、荷蘭街(1個)、哥打拉沙馬那第二期(1個)、王金輝路(2個)、漢都亞路(4個)、陳齊賢路(2個)、馬六甲廣場(1個)、峇章再也花園(1個)、晉峇汝花園(4個),以及班讓瑪琳(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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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有關停車格僅供真正有需要的殘疾人士使用,其轎車必須貼上殘疾人士的汽車貼紙,以及置放殘疾人士證件在車前,以示證明。
“我希望民眾不要濫用殘疾人士停車格以及殘疾人士汽車貼紙,即使擁有OKU汽車貼紙,車上也必須展示OKU證件,這是確保真正有需要的殘疾人士受惠。”
146個保留停車位
此外,駱慧茹也指出,本身也接到很多市民詢問有關申請保留停車格的申請,截至今年2月份,市政廳共有146個保留停車位,每個停車格的月費為157令吉50仙,一旦成功申請,有關保留停車格全天候僅保留予有關申請者使用。
她說,根據地方政府泊車條例,僅有4個種類的商家能夠提出保留停車格的申請,包括診所、藥劑房、經濟酒店及摩托車店或汽車零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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