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3日訊)投餵流浪貓狗或野生動物是違法的,公眾受促勿投食!
哥打拉沙馬那區州議員劉志俍說,該選區一些地方出現流浪狗問題,由於對民眾帶來干擾,因此接到商家及居民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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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跟據市政廳官員在巡視後的統計,位於該選區的哥打沙班達、哥打沙班達花園、哥打拉沙馬那再也、哥打沙班達商業中心內共有4組流浪狗、為數約50只。
他說,以上地區因有不少建築工地及住宅區密集,加上也有不少美食中心及商店,而且還有市民投餵流浪狗,導致流浪狗成群出現,影響了社區及民眾安全。
市政廳官員今日在哥打拉沙馬那區展開捕捉流浪狗行動,劉志俍前往觀察後在新聞發佈會上這樣說。在場者有哥打拉沙馬那選區主任陳勁源及劉志俍助理李祥生。
投餵動物行為違法
劉志俍說,房地部日前撥款給全國8個地方政府,市政廳為其中一個受惠單位,獲得1萬5000令吉撥款處理管轄區內的流浪狗課題,以減少流浪狗對公眾帶來的干擾。
“目前市政廳也正展開教育與醒覺運動,提高市民的意識,包括與非政府組織及選區發展中心彙報、製作宣傳冊等,灌輸市民勿對流浪貓狗或野生動物投食,避免流浪或野生動物對社區帶來干擾。”
“事實上,投餵流浪及野生動物是違法的,房地部條例已闡明禁止餵食流浪或野生動物,這包括流浪貓、狗、烏鴉、猴子等,以防阻止這些動物停留聚居,對公眾形成滋擾,例如野狗追人、野貓到處大小便,破壞衛生的問題等。”
劉志俍說,雖然愛護動物是人道做法,但此舉已對周圍人士帶來滋擾,並可在道路、溝渠與建築法令(造成汙染)下,被罰款500令吉。
“在1974年道路、溝渠與建築法令第47(1)(G)條文(在公眾場所留下食物及食物容器)下,一旦違法可被罰款至少250令吉及可被控上法庭。”
他指出,儘管如此,市政廳現階段注重教育及提升民眾意識,向民眾灌輸勿投食流浪貓狗及野生動物,以免形成干擾,對公眾帶來傷害。
哥打沙班達捕獲5狗
劉志俍指出,市政廳今日共派出2組共14人到哥打沙班達捕捉流狗,屆至下午為止共捕獲5只。
“今年市政廳未有接到被流浪狗咬傷的投報,唯有公眾投訴在騎摩托或腳踏車時被野狗追而跌倒。”
他說,市政廳人員今日是以網及套頸棍捕捉野狗。
“若在其他的捕捉行動中需動用槍械,則需獲得獸醫局批准。”
他說,市政廳今年與馬六甲動物福利組織合作,將在行動中捕獲的野狗交給該非政府組織領養,由組識給予治療與照顧,並開放讓人領養。因此,被捕獲的流浪狗最終沒有予以安樂死。
他說,市政廳也與馬六甲動物福利組織合作,若是在晚間職員已下班後接到流浪貓狗受傷案件,則由該組織提供支援。
“市政廳在接到鄰里投訴養狗問題時,也會與該組織一起到場調解。”
捕捉人員與流浪狗展開一場追逐。(陳淑婷攝)
商業區出現流浪狗,令人對公眾安全感到擔心,因此向當局反映。 (陳淑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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