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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0pm 26/0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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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子錢包須付附加費 食檔被內貿局取締

(古城封面副文)使用電子錢包被徵收附加費 甲一檔口被內貿局取締
甲內貿局官員到有關檔口展開取締行動。(取自《Kosmo》)

(馬六甲26日訊)馬六甲一間美食中心的檔口,自行向每位使用電子錢包二維碼付款的顧客徵收至少10仙的附加費用,被聞風而來的甲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取締。

根據馬來報章《Kosmo》的報道,馬六甲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長諾麗娜指出,當局是接到消費者投訴指光顧有關檔口時,使用電子錢包付費卻遭徵收附加費用,因此當局於今早10時30分左右展開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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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年約50歲的商家告訴顧客,若繳付10令吉以下,必須徵收10仙;20令吉以下則繳付20仙,這是銀行為使用電子錢包服務而設定。”

“儘管如此,有關說法並不屬實。有關商家使用營運商提供的二維碼,我們也聯絡有關公司,並證實使用電子錢包服務無需另外徵收10仙的附加費用。”

諾麗娜是於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時,如此表示。

(古城封面副文)使用電子錢包被徵收附加費 甲一檔口被內貿局取締
甲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長諾麗娜。
非因柴油起價徵收附加費

她說,當局將援引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針對這項嚴重違法的事件展開調查,並開出傳票。

“我們相信有關商家是於今年初就徵收附加費用,並非因為近期柴油起價才徵收該費用。”

“該商家明目張膽違法,趁機向使用二維碼的顧客徵收費用。”

消費者:店家沒張貼告示

另一方面,一名消費者指出,本身到該店享用早餐,原本只需繳付14令吉,突然被徵收多20仙的費用。雖然僅有20仙,但是卻讓他吃驚,因為過去不曾遇過類似的情況。

“商家告知有關費用是銀行規定,但是卻沒有張貼任何相關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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