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日訊)華裔男子涉嫌於今年6月期間,向他人住處拋汽油彈,導致事主蒙受逾8000令吉損失,今日於亞羅牙也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獲准以9000令吉保釋。
被告是姚榮棟(25歲,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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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於今年6月6日凌晨3時30分左右,於馬日丹那的明光花園,對一輛休旅車進行縱火,導致車主蒙受8281令吉82仙損失,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435條文(蓄意縱火)。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4年及罰款。
本案由副檢察司莫哈末依山提控,地庭法官是娜麗蔓。被告的辯護律師是丹法蘭西。
丹法蘭西代表被告求情時,指被告來自貧困家庭,懇請法庭能夠降低保釋金。
娜麗蔓最後允准被告以9000令吉保釋,同時,諭令被告在保釋期間不準騷擾證人,擇定8月5日過堂。
據本報早前報道,甲州警方於今年6月6日接獲一名事主投報,指停放在明光花園的轎車遭人投擲汽油彈燒燬,警方事後于吉隆坡住宅扣查一名25歲華裔嫌犯。
據警方初步調查,嫌犯通過網絡視頻學習製作汽油彈,嫌犯曾賭博欠下高利貸,而後成為高利貸公司“跑腿”,參與縱火燒屋或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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