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日訊)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為中小微型企業向財政部建議,在執行電子發票的首兩年免懲罰,應寬待商家,靈活執法,並且採取教導措施。
邱培棟於昨日在國會下議院的問答環節中,向財政部提出以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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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銷售額低於15萬無需簽發
“我們也從第二財長阿米爾的回答中獲悉,年銷售額低於15萬令吉的小商家無需簽發電子發票。”
此外,政府也允許中小微型企業簽發單一的電子發票,即每月合併所有的銷售交易,並在下個月的前7天內提交給內陸稅收局(LHDN)。
“希望財政部的這兩個宣佈,能夠緩解各企業先前對實行電子發票措施的擔憂和疑惑。”
邱培棟遂提出,有些居住在郊區,年長或不擅長使用電子產品的商販,他們該如何實施電子發票,而政府將如何協助這些群體。
阿米爾:採取教育糾正方式
阿米爾表示,政府意識到中小微型企業在採用電子發票時面臨的挑戰,特別是運營成本的增加、技術的應用以及有關電子發票的知識差距。
“政府將採取教育和糾正的方式,確保電子發票的過渡期能夠更加靈活地實施,也將繼續致力於幫助包括中小微型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全面實施電子發票措施。”
因此,邱培棟建議,在執行電子發票的首兩年,政府應給予中小微型企業靈活性,讓他們逐漸適應及實行,不處於任何罰款,而該教育及糾正他們。
此外,邱培棟也要求財政部清楚列明內陸稅收局的執法指南,以確保上傳下達,官員對不擅長電子發票的商家能夠寬容以待。
“電子發票措施在執行方面還有待完善,因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此官員需深入瞭解各行業的情況與需求,以避免在執行上為業者帶來不便,而影響他們日常的業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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