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4日讯)一名律师楼经理涉贿赂一名男子报假案,今日被控上法庭,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是涉及向一名男子贿赂3000令吉报假案,以便在多年前一宗交通意外中索取更多的保险赔偿,因此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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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59岁的西华拉哲,他在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否认有罪。
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5月10至31日,在马六甲拉也贿赂阿都卡林3000令吉,以唆使对方报假案,因而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额5倍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由反贪会的莫哈末阿兹里夫副检察司主控。
被告代表律师林葛纳登求情时说,被告需要负担还在读书的孩子及患癌妻子。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6000令吉保外,以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
此案订8月1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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