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0日訊)一名婦女涉嫌於4年前冒充國家銀行職員,欺騙義母近4萬令吉的儲蓄,今日在愛極樂推事庭面控時不認罪,案件展至8月19日過堂。
現年38歲的被告諾哈娜阿當上個月甫因為涉嫌冒充國家反毒機構官員而被控,今日卻再以欺騙罪面控。據瞭解,被告冒充國家銀行職員,向義母聲稱要向銀行貸款,以繳清拖欠後者的債務,一共騙走義母的近4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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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哈娜阿當被控於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間,在甘榜阿賴某住家,冒充國家銀行職員,誘使64歲的婦女,分19次匯入3萬9450令吉至被告的銀行戶頭,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420(欺騙)條文。一旦罪成,將面對監禁不超過一年或最高10年,以及鞭笞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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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司華達依赫建議被告以2萬令吉保釋外出;來自國家法律援助基金的莫哈末依祖丁則代表被告求情道,被告已經離婚,在飲食店打工,每日收入僅有40令吉,還必須負擔父母的費用,希望法庭減低保釋金。
推事凱魯妮莎最終允准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5000令吉保釋外出,此案展至8月19日過堂,以呈交文件及遴選律師。
根據早前報道,被告於6月21日因為涉嫌欺騙友人,導致後者損失41萬6000令吉,在愛極樂地庭面控時不認罪。當時被告還穿著印有國家反毒機構標誌的衣服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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