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5日讯)一名在酿豆腐餐厅担任主管的男子涉嫌失信,从今年3月开始亏空餐厅营业额共8万令吉,今日在地庭被控25项失信罪名。
被告是22岁的诺布特拉阿斯亚拉法因,他在法官阿查绕米面前否认所有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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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3月17至6月19日,在野新一家餐厅担任主管期间,没有将共8万1126令吉的营业额移交给雇主,触犯刑事法典408(失信)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1年及不超过14年、罚款及鞕笞。
此案主控官是拉丝达与诺莎华妮,她们向法官阿查绕米建议让被告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在求情时要求法官降低保持金,并指本身需照顾双亲及2名兄弟姐妹。
法官最终允被告以4万2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定于8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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