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7日讯)辅警被控于日前蓄意致伤妻子,今日于甲州推事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坐牢2星期及罚款2000令吉。
被告是莫哈末哈尼夫(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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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2日晚上7时30分,位于巴也隆布英达住处蓄意致伤妻子诺丽雅蒂(45岁),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华达依沙提控,推事是凯鲁尼萨。
案情指事主在家中与被告因工资使用问题起争执。随后,被告打了事主的脸,导致其受伤并需入院接受治疗。
被告向推事求情时指本身已知错,不愿意没有妻子在身边生活,恳请推事予以轻判。
凯鲁尼萨最后决定判被告坐牢2星期及罚款2000令吉,刑期从被捕日,即7月13日算起。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坐牢3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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