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7日訊)輔警被控於日前蓄意致傷妻子,今日於甲州推事庭面控時,認罪不諱,被判坐牢2星期及罰款2000令吉。
被告是莫哈末哈尼夫(4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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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於本月12日晚上7時30分,位於巴也隆布英達住處蓄意致傷妻子諾麗雅蒂(45歲),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條文(嚴重致傷他人)下同讀。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華達依沙提控,推事是凱魯尼薩。
案情指事主在家中與被告因工資使用問題起爭執。隨後,被告打了事主的臉,導致其受傷並需入院接受治療。
被告向推事求情時指本身已知錯,不願意沒有妻子在身邊生活,懇請推事予以輕判。
凱魯尼薩最後決定判被告坐牢2星期及罰款2000令吉,刑期從被捕日,即7月13日算起。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需以坐牢3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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