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甲宗教局前助理行政官被控于2017年期间欺骗一名教师逾3万令吉,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罚款5万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8个月代替。
被告是莫哈末阿努尔(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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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11月3至8日期间,于甲宗教局办公室,欺骗一名临时教师,以3万749令吉88仙用于偿还固定住房津贴、生活成本津贴和公务员津贴。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阿兹里夫提控,地庭法官是伊莉莎白巴也万。被告的辩护律师是莫纳兹里。
莫哈末阿兹里夫建议法官判被告罚款至少5万令吉,给予教训。
莫纳兹里向法官求情时,指被告是一名单亲爸爸需抚养3名仍在上学的孩子,以及没有工作的父母,恳请法官降低罚款金额。
伊莉莎白巴也万最后决定判被告罚款5万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8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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