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8日讯)4名青年包括两兄弟涉及向借贷者住家泼漆,今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阿末查马鲁希山(23岁)、莫哈末阿米尔(18岁)、慕斯慕里亚迪(43岁)及一名女被告布特丽诺威娜(23岁,印尼公民)。阿末查马鲁希山及莫哈末阿米尔为兄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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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4名被告当中,阿末查马鲁希山对所有指控认罪,其他3人则不认罪。
阿末查马鲁希山及莫哈末阿米尔面对5项刑事指控,即在7月11日至14日,在柠檬眼柏迈、武吉南眉花园、甘榜直落武吉卡迪、黄金海岸花园、达锡乌达玛花园向借贷者住家前的财物泼蓝及青漆,导致事主损失2000令吉。此举触犯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并可第34条文(共谋犯罪)下同读。
另2名被告即慕斯慕里亚迪与布特丽诺威娜同样面对5项指控。他们被控独犯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并可第109条文(教唆)下同读。
以上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菲克里哈金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以每项罪名1万令吉让被告保外。
3名男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女被告布特丽诺威娜的代表律师是戴喆。
3男被告要求降低保释金
3名男被告在求情时皆以需要照顾父母及家人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而布特丽诺威娜则因文件不齐全,不准被保释。
推事娜比拉在聆听被告求情后,将每项控状的保释金定在3000令吉及4000令吉,并需一名担保人。
此案展9月2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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