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6日訊)晉巷雙屍案中的4名被告,今日被法庭宣判坐牢20個月。
4名男子於去年被控殺害2名文身男棄屍案,4人今日承認交替控狀,即使犯罪證據消失及提供虛假情報以掩護犯罪者,遭法庭宣判坐牢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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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分別是駱健成(48歲,譯音,來自新山)、何金哲(34歲,來自峇株巴轄)、溫志榮(45歲、譯音,來自新山)、林千文(42歲,譯音,來自新山)。
依據交替控狀,以上4人與另一名尚在潛逃中的人士,於2023年7月7日至10日,在巴耶隆布柏達納花園的某單位,蓄意使犯罪證據消失,即隱瞞周國建(24歲)及蘇耀龍(26歲)的死亡,觸犯刑事法典201條文,可在相同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
首被告的代表律師阿斯拉夫阿布峇卡、第2及第4被告的代表律師是納登冷葛納登,第3被告則沒代表律師。
4名被告認罪後求情時,要求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審理此案的推事凱魯妮莎宣判4名被告在每項控狀下坐牢20個月,刑罰同時執行,刑期從被捕日算起,即2023年7月20日,只有第4被告的刑期從7月23日算起。
主控此案的是華達依薩副檢察司。
雙屍案是於2023年7月10日上午9時許,在晉巷一條偏僻路段被發現,兩名死者的相信已遇害數日,被棄置的屍體以防水布包紮,並已發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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