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 两名壮男手持巴泠刀合伙打劫一名女生,今日控上法庭时双双否认有罪,并以家有年迈父母与孩子为由,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降低。
被告是29岁的的奥英然及30岁的莫哈末阿迪,他们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在法官阿札挠米面前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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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二名被告于今年9月26日凌晨2时30分,与另一名尚在潜逃者持巴泠刀结伙在甘榜武吉拉浪一间民宅打劫一名19岁的女子诺纳比拉。此举触犯刑事法典395条文(结伙持械抢劫),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7条文下同读。
此案主控官莫哈末阿里胡先建议法官基于罪名严重,不准让被告保释。
二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们向法官求情时表示,家中尚有年迈父母要供养,而莫哈末阿迪同时也有两名年幼的孩子在求学。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外,案择11月5日过堂及让被告委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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