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1日訊)貨車司機被控於5年前疏忽駕駛釀一家三口喪命車禍,今日於亞羅牙也法庭被判罰款1萬6500令吉。
被告古瑪(30歲)共面對3項控狀。控狀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凌晨12時19分,於亞羅牙也駕駛貨車時沒有謹慎駕駛和保持注意力,導致其貨車撞上一輛載有4人的轎車,造成3人喪命。此舉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3(1)條文(疏忽駕駛導致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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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於5000令吉或不超過1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其駕駛執照將被記錄違法事項。
本案由副檢察司菲克里提控,推事是努魯巴希雅。
被告的辯護律師向法官求情時,指被告身為貨車司機月薪僅2000令吉,尚需撫養妻子及殘障的母親,懇請法庭予以較低罰款。
努魯巴希雅最後決定判被告每項控狀罰款5500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6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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