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一名保安公司经理涉嫌谎报保安工作时间,伪造文件索偿,共面对5项控状,今日改口承认3项控状,一共被判罚款9000令吉。
被告再纳阿比丁(56岁)被控于2019年4月、5月及7月,在亚罗牙也教育局管辖的学校,提供伪造学校保安打卡工时报告,当中涉及利益关系,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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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被告作为保安公司的甲州分行经理,并于2019年期间为亚罗牙也县教育局下的9所中小学提供保安服务。
基于该公司保安人员在一个月内数次出现无法打卡的问题,被告趁机联同女下属篡改打卡记录报告,并提呈伪造报告予校方。调查显示,涉及的43名保安人员若执勤期间没打卡将被扣除工资。
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最终宣判被告在该3条控状各罚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其余2个控状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文下,纳入考量(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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