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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31pm 25/02/2025

跳车

货车撞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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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民宅

避执法跳车逃致货车撞民宅 控司机认罪罚5000

(古城版)司机跳车躲避执法人员,罚款5000
庭警将被告押离法庭。

(马六甲25日讯)一名货车司机为躲避执法人员而逃跑,导致货车失控撞入一间民宅,司机于今早在亚罗牙也推事庭被控承认有罪,罚款5000令吉。

被告是27岁的莫哈末祖海鲁祖卡马。控状指被告是上周三下午4时30分,在SPA大道朝爱极乐方向,蓄意阻碍一名陆路交通局官员执行公务,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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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被告也承认当晚10时15分,在亚罗牙也县警署毒品犯罪调查组办公室,服用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 15(1)(a)条文,并与第38B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2年监禁。

被告在法庭上恳求法官从轻发落,并指自己刚开始担任货车司机,且需抚养两个月大的婴儿。此外,被告承认因未持有合格商用车辆驾照(CDL与GDL),因此试图逃避执法人员。

主控官菲克里副检察司希望法庭给予相应的惩罚,并建议毒品案保外金定为5000令吉。

推事张淑仪过后宣判被告阻碍公务罪,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入狱6个月。至于被告面对的另一宗毒品案件,则允许以2000令吉,并由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订4月23日过堂,同时呈交毒品报告。

根据新闻早前报道,被告在鲁容再也花园试图跳车逃跑,但最终在SPA大道展开的一场追捕行动中被成功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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