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六甲4日讯)3人共骑微型机动车辆上路的视频在社交媒体疯传,引起网民担忧危及公路使用者的安全,马六甲陆路交通局对此表示关注,违规者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4(1)(鲁莽骑驶导致危险)被对付!
马六甲陆路交通局发文告指出,当局已关注一段在社交媒体疯传时长18秒的视频,画面显示三人骑着微型机动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有关行为已经违反交通规则,不仅危及当事人自身安全,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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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4(1)条文(法令333),任何人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未获批准的交通工具即属违法。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数种微型机动车被禁
当局表示,根据2021年12月17日生效的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并列明数种微型机动车辆是禁止使用的,当中包括电动滑板车(e-scooter)、智能平衡滑板(Hoverboard)、单轮电动车(monowheel)、Segway及未获认证批准的电动脚踏车。
当局指出,微型机动车辆仅可在特定区域如休闲公园、专属通道或私人区域内使用,严禁在公共道路上行驶。
他说,当局严正看待,并警告将严厉执法行动对付违规者。民众受促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使用违法交通工具,以保障自身与他人的安全。
吁家长监督子女行踪
此外,马六甲陆路交通局也呼吁家长积极监督子女行踪,尤其是在当前微型机动车辆日渐普及的情况下,应加强对孩子相关方面的教育。
当局也欢迎民众向当局或相关执法单位举报,关于违法使用微型机动车辆的情报,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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