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8日讯)男子涉嫌于今年2月及4月期间打劫4人,今日面对4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2000令吉保释。
被告是阿莫里占(31岁)。
ADVERTISEMENT
四项控状皆指被告于今年2月23日及4月22至23日,分别于峇章柏迈组屋路、KipMall商场一带及柏灵玉莲花霸级市场一带,打劫4名介于27岁至70岁人士。
其中,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23日晚上9时15分,打劫一名印尼籍女子的手提包,导致对方蒙受2500令吉损失。被告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4年及罚款或鞭笞。
本案由副检察司瓦达依兹赫及莫哈末依山提控,地庭法官是哈德丽雅茜里。被告的辩护律师是乌玛祖卡那因。
哈德丽雅茜最后允准被告以3万2000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释,法庭择定6月17日过堂此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