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六甲15日讯)5名华裔青年涉嫌在娱乐场所外群殴,导致另两名华裔男子重伤,5人今日于推事庭面控时,皆否认有罪,各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法庭择定6月23日过堂此案。
5名被告分别是赖敬豪(27岁)、林坤龙(42岁)、余保伟(30岁)、黄家俊(23岁)及冯子荣(40岁),上述名字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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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他们于本月7日凌晨2时15分,于赛阿都阿兹路的娱乐场外,致伤2名皆为33岁的青年,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伤人)及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
本案由副检察司哈妮丝提控,推事是莎达森赫。五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为诺阿芝琳。受害者的代表律师陈造定也出席旁听此案。
莎达森赫允准5名被告各以5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释,同时,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禁止骚扰受害者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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