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致伤恐吓母亲 男子不认罪保外候审



(马六甲27日讯)一名男子涉扭伤母亲的手及出言恐吓欲杀死母亲,今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22岁沙尔威,他一共面对两项指控,通译员在念出控状时,被告向推事否认有罪。
ADVERTISEMENT
据知,被告是因母亲不允他在酒醉的情况下使用车子,因而对母亲做出以上行为。
根据第一项指控,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12时傍晚5时45分,在巴也隆布柏迈一间住家内,蓄意扭伤41岁母亲的左手,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326A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两年及可被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第二项指控是指他于以上日期及地点,恐吓要杀死母亲,触犯刑事法典506(刑事恐吓)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哈妮斯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在求情时指本身没有工作,要求降低保释金,法庭最终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
案定12月4日过堂。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