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发布: 10:25am 13/12/2025

官员

陆交局

收贿

官员

陆交局

收贿

陆交局官员收贿罪成 判监2年罚款20.8万

(古城版)陆交局官员收受贿金罪成,判坐牢2年及罚款20万8000令吉
被告面对16项控状罪成,被判坐牢2年及罚款20万8000令吉。(反贪会提供)

(马六甲12日讯)陆路交通局被控接受一名罗里业者的钱财,作为不针对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罗里采取执法行动,今日于甲州地庭被判罪成,坐牢2年及罚款20万8000令吉。

被告是阿末嘉米尔。

ADVERTISEMENT

地庭法官伊莉莎白巴也万指出,辩方未能对控方的案件提出合理怀疑。法庭宣判现年43岁的阿末嘉米尔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下的6项控状,以及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的10项控状罪名成立。

控状指被告曾收受3万6100令吉的贿赂,作为不对违规罗里采取行动的报酬。针对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的六项控状,法庭判被告坐牢2年及罚款15万80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以坐牢3至8个月代替,刑期同步执行。

针对援引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的十项控状,法庭各判罚款5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每项控状坐牢3个月代替。因此,被告共面对20万8000令吉罚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