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下载App
下载App
简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学生

(新加坡1日讯)17岁学生竟当起了“龟公”,拉拢两名未成年少女卖淫,自己则每次抽取100元(新币,下同,约350令吉)佣金,前后共赚取了至少900元佣金。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狮城永久居民,案发时是学生。两名受害少女案发时分别为16岁和17岁。根据相关法令,报道不得披露未成年涉案人的身份。 被告先认识第一名16岁的受害少女,对方要他介绍工作赚快钱,于2022年7月加入了一个名为“SG XTRA Services”的Telegram聊天群组,然后提议为她在网上打广告,让她提供性服务赚钱。 虽然少女年仅16岁,但被告会在网上谎称她是17岁的“小妹妹”,并开价400至550元提供一次性服务。每安排一名“客人”,被告就会收取100元佣金。 被告2023年1月通过第一名受害少女认识了第二名17岁的受害少女,并以类似的手法在网上为对方兜售性服务。 他为第一名受害少女安排了不少于5名“客人”,共获得600元佣金,也在今年1至4月为第二名受害少女安排了不少于3名“客人”,共获不少于300元佣金。 被告被控为赚钱替他人安排与未成年少女性交、抵触防范人口贩运法令、抵触妇女宪章等罪名。 被告认罪后,法官要求控方提交报告,看他是否适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或进行缓刑监视。案件择日下判。 嫖客称被骗报警 揭发此案 一名叫利端的34岁嫖客今年4月3日晚上约11时55分拨电报警,说自己遇到诈骗。警员到场时发现他与上述两名受害少女在一起。 利端承认自己从第二名受害少女那里获取性服务,他说知道对方的年龄是17岁,但以为涉及付费性服务的合法年龄是16岁以上。 利端早前被控两项与未成年少女性交的控状,其他嫖客的案件则还在审理中。 被告收不到佣金 要求‘性’补偿 被告收不到佣金,要求少女为自己提供性服务作为补偿。 调查显示,两名受害人今年1月未能及时通过Paynow转账佣金给被告,被告于是提出,如果对方能与自己发生性行为的话,就免掉她们的佣金。 两人并没有接受被告的提议,之后也把佣金转给他。 被告还曾把聊天群组的名字更换成“SG Clothes”,并退出原本用来宣传性服务的账号以及与“顾客”之间的聊天记录,试图瞒天过海。他也因此妨碍司法公正。
2小时前
3天前
1星期前
(依斯干达公主城23日讯)为鼓励州内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州政府明年将继续发放多项奖学金及教育津贴,其中包括拨款200万令吉给“柔佛青年奖学金计划”,用作奖励大马教育文凭优异生到国外知名大专学府升造。 其他拨款包括: (一)拨款65万令吉给纪念拿督翁奖学金计划,惠及1000名B40中学生; (二)拨款15万令吉给柔佛投资公司(PDT)旗下的教育基金,惠及研究生; (三)拨款370万令吉给“柔佛大专生津贴计划”,惠及7万500名柔佛大专生; (四)拨款10万令吉给大马教育文凭优异生津贴计划下的50名学生,由苏丹后拉惹查丽苏菲雅基金会颁发。 另一方面,在鼓励学生考取辉煌成绩的倡议下,州政府也将确保州内所有由柔州公共图书馆机构管理的公共图书馆,每星期开放7天。 柔佛州务大臣拿督翁哈菲兹说,上述措施将于今年12月1日起,由耶耶亚哇路的公共图书馆开始落实。 其他奖励包括: (一)拨款20万令吉给苏丹后拉惹查丽苏菲雅基金会的“Johor Stars Global”计划,作为鼓励柔州学生代表州及国家参加国际赛事; (二)拨款20万令吉给苏丹后拉惹查丽苏菲雅基金会与柔州教育局联办的英语训练营,共有500名学生参加; (三)拨款70万令吉给柔佛教育基金及柔佛机构基金,用作开办大马教育文凭补习班; (四)拨款40万令吉推动柔佛辩论社计划,培养具有潜力的辩论员; (五)拨款75万令吉给乡区30所学校,开办柔佛民族精明班2.0。 翁哈菲兹是于今日上午在柔佛州第十五届立法议会第二季第四次会议上,提呈2024年的财政预算案时如此指出。 他说,为了鼓励柔州学生前往大专学府升学,州政府拨款1110万令吉给柔佛教育基金的入学援助金,协助2万2200名学生到高等学府升造。 他表示,州政府也拨款1500万令吉给教育贷款津贴计划,协助1100名大专生进修文凭(diploma)及学士课程。
1星期前
1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3星期前
(新加坡9日讯)购物后男子让妻子先离开,之后竟对一名穿校服的14岁女学生伸狼爪袭臀,女学生当场和男子对质、拉下他的口罩看他的真面目,报警后一路跟随他到车站拍下照片,再等警方到场捉人。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0年9月30日中午12时16分,地点在金文泰商场入口附近。受害女学生案发时14岁。 被告是53岁的阿都卡林(无业),他被指非礼受害者的臀部。被告不认罪,案经审讯后,他被判罪成,坐牢一个月。控辩双方对裁决不满,提出上诉。 法官于10月31日发表判词。 判词显示,案发时,受害者下课后,穿着校服前往金文泰广场。无业且育有3名孩子的被告当时和妻子在商场购物,携带了一个手推车来放置购买的商品。 采买日用品后,被告去吸烟,并让妻子先离开,稍后再会合,妻子于是前往巴士站。 被告吸烟后也前往车站,但在走道上要超越受害者时,非礼了受害者的臀部。 受害者供证时说,当时她突然感觉左边臀部被捏。饱受惊吓的她,当面质问被告,拉下被告的口罩看他的面目,并至少3次问对方是否摸了她,而对方一直道歉。 受害者接着拨电报警,而当被告开始要离开时,她尾随对方到车站,拍下被告的照片发给母亲。 警方到场后逮捕被告。受害者母亲出庭供证,指女儿在案发后变得比较沉默,会把心事放在心里,不过目前已放下不愉快的经历。 母亲也说,她在手机里于女儿的名字上加了个“战士”(warrior),希望能赋予受害者力量。 被告:是不小心    法官:女生具说服力 被告抗辩时称,案发时左手拖着购物推车,右手要向外伸以保持平衡。由于推车不时打到后脚跟,被告在回过头看时,右手才会不小心打到受害者。 被告说,他之后有挥手向受害者表示歉意,说自己是不小心的,没想到却遭受害者当面质问。 不过,法官指受害者是非常有说服力的证人,反观被告说辞有矛盾。 法官指被告称他伸出右手是为了保持平衡,但右手不是前后摆动,而是伸向旁边的受害者,电眼也拍到被告的手掌对着受害者的臀部。 法官也指出,被告对自己在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碰到受害者的臀部,无法给予统一的时间点,最后判他罪名成立。
3星期前
4星期前
4星期前
4星期前
1月前
1月前
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