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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

    (麻坡14日讯)一名有犯罪前科的工厂工人今日改变态度,承认肢体性侵未成年女中学生,被判坐牢5年及打鞭3下。 被告是25岁的莫哈末沙比克艾曼。他在今年11月5日因强奸12岁8个月的义妹,被判坐牢8年及鞭打3下,今早则因肢体性侵被判刑。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谕令被告在服完强奸罪的刑期后,再继续肢体性侵的刑罚,期间须接受心理辅导,出狱后受警方监视2年。 这也意味着,被告一共需坐牢13年及鞭笞6下。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控于2022年2月13日下午1时30分,在居銮柏林冬垦殖区的道路上,触摸一名当年只有14岁6个月的女中学生,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于2022年2月16日被捕,并于同年8月28日被提控上地庭及进入庭审阶段,控方传召了2名证人出庭供证。 被告今日在案件开审前,突然改口承认有罪,并通过律师哈林沙菲宜请求法庭从轻发落,以便早日恢复自由,照顾父母及家庭。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案发时骑着摩托车送同学回家,却被一名驾着摩托车的陌生青年尾随。在抵达案发地点时,该青年突然伸出左手触摸其胸部。 受害人之后向拉央拉央警局报案,警方于2天后逮捕被告,而受害人也在认人程序中认出当天袭胸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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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8日讯)67岁男子见女子把内衣裤都晾在走廊上,竟 “情不自禁” 偷走内衣裤穿上并自慰,还拍照给女子看。原本羞于报案的女子,见他得寸进尺,终于鼓起勇气报警。男子落网后今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法官判他监禁9个星期。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67岁的谭文奇(译音,Tham Weng Kee)共面对10项偷窃和向女子“露宝”的罪状,控方以其中3项加以提控,余项则交由法官判刑时纳入考量。 为保护女子,媒体不可报道她的姓名,也不能透露案发地点。 写“情书”给女子 夹在晾衣架上 根据案情,女子洗衣服后,习惯把包括内衣裤的衣物晾在组屋走廊。去年,被告就已先后偷走她多件内衣裤,但女子当时没想太多。 今年2月8日,被告竟然写了一封“情书”夹在晾衣架上给她,他在信里承认是他偷走她的内衣裤,还逐一点评她的身材。 另外,被告还在信里说会穿着她的内衣裤自慰,还问她是否还是处女,甚至说日后还要拍下他身穿她的内衣裤的照片给她。 几天后,被告又再写另外一封类似信件,同时要求女子再把内衣裤晾在走廊。 这一次,他还“附送”了两张他身穿她的内衣裤的照片。他在那些照片里“露宝”给女子看。 女子因备受困扰将事情告知上司,后者建议她报警,但女子却羞于启齿,没去报警。 后来,被告持续不断偷走女子更多内衣裤,她于是终于鼓起勇气报警。 被告最终于今年3月5日落网。他认罪后求情说,自己是第一次犯法,就连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行为,他愿意道歉、改过,希望法官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 法官最终判他监禁9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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