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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

6小时前
2星期前
3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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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1日讯)女佣洗澡时发现被男雇主偷拍,向雇主太太告状,结果雇主不但抵赖还自己报警,谎称偷拍者和自己用同款手机,昨天被判坐牢3个月又2周。  被告是38岁的新加坡籍男子,他昨天承认一项偷窥罪名。受害人是被告聘请的25岁缅甸籍女佣。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被告与妻子、孩子以及受害人同住一屋檐下。3月19日下午1时15分,被告趁着只有自己和受害人在家时犯案。 当时,受害人在厨房旁的浴室洗澡。被告见状,拿出手机从浴室上端的百叶窗暗中偷拍。 受害人洗澡时,从镜子看到被告的手机,吓得连忙蹲下,直到被告移开手机,她才继续洗澡。 事后,受害人不知所措,打电话给自己的姐妹求助,对方建议她告诉被告的妻子。 被告的妻子下午4时回到家,但由于被告还在家,受害人不敢告状。晚上10时25分,受害人终于鼓起勇气告诉被告妻子。 妻子立刻与被告对质,怎知被告却佯装不知情,还自己拨电报警。 他对警方说:“我的女佣看到有人用跟我一样的黑色手机拍她洗澡,她现在才跟我们说。事发时只有我和她在家。” 警方介入调查后,证实被告就是偷拍者。 视频没删干净 当场被抓包 被告在警方抵达前删除偷拍视频,但删不干净,结果当场被警方在手机相册里找到视频。 根据案情,警方到场后,翻阅了被告手机的相册,最后在删除画面的相册找到受害人洗澡的视频。 被告这时才承认自己偷拍受害人。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在犯案后没有承认错误,毫无悔意。 法官也斥责被告,他身为受害人的雇主显然失责,偷拍女佣的行为非常可耻。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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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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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5日讯)主仆情深13年,甚至把她当成女儿!女佣患脑癌,好心雇主不仅帮忙付7万元(新币,下同;约24万3789令吉)医药费,还请了另一个女佣来照顾患癌的她。 《新明日报》报道,雇主陈代美(60岁)与她来自印尼的女佣普尔瓦蒂(50岁)相识超过15年,瓦蒂则为她打工了13年左右。 陈代美昨天受访时讲述了瓦蒂病发前后的经过。她指今年大年初一,瓦蒂本想为她泡咖啡,但头疼得直不起身。“瓦蒂平时不娇弱,当时我吓了一跳。” 她说,那天是周末,她的丈夫李于靖(58岁,电信公司高管)把车开去教堂做礼拜,所以她打了好几通电话,丈夫才意识到情况紧急。两人随后将瓦蒂送往中央医院急诊部。 “瓦蒂脑中有颗2.9公分的肿瘤,位置很深,情况危急。她入院第二天因脑压过高做了开颅手术,后续还有一次手术、电疗和化疗。” 陈代美指出,瓦蒂的总治疗费用约13万元(约45万2751令吉),其中6万元(约20万8962令吉)可向保险索赔,剩余的7万元由她和丈夫支付。 她指瓦蒂现在病情严重,她于是请了一名缅甸籍女佣来照顾瓦蒂,同时帮忙打理家务。 继续给女佣发薪水 接家人到狮城望她 继续给她发薪水,也把女佣家人接到新加坡探望她。 瓦蒂昨天用印尼话向记者表达了对女雇主的感激之情。她透露,因为女雇主相信人在生病时最需要家人的呵护与陪伴,所以在她第一次开刀后,女雇主便将她的哥哥与丈夫接过来新加坡,让他们在家中住了一段时间。 后来瓦蒂的丈夫和哥哥回乡过年,之后她指女雇主又再次将她丈夫接来新加坡。且这段期间还继续给她发薪水。 陈代美表示:“我知道家人的陪伴与支持是很重要的。我父亲生病的那段期间,恰逢疫情暴发之际,我很遗憾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去台湾看我父亲。” 女佣回印尼结婚 女雇主出钱办婚礼 当年女佣回印尼结婚,女雇主还出钱为她办婚礼,女佣称对雇主无以为报。 瓦蒂指出,陈代美十分疼爱她,甚至把她当女儿。她指2012年回乡结婚时,陈代美也特意一同飞到她的家乡东爪哇待了5天,见证了她的婚礼。甚至还出钱为她办乡下最豪华的婚礼。 当记者问陈代美为何如此对待瓦蒂时,陈代美表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她能力范围内,而且是微不足道的。 “我小时候看到外国修女和神父如何放下一切,去异国帮助弱势群体,直到生命尽头。这一场景至今深深烙印在我脑海里。我也是一名基督徒,我希望将这种爱传扬下去。”   陈代美也对中央医院的医疗团队表示感恩,称医护人员不仅医术精湛,还鼓励瓦蒂保持乐观,早日康复。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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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前
(新加坡19日讯)一名女雇主和其外籍家庭女佣达成协议,暂时“保管”女佣的薪水,在“保管”近3年后,累计的薪水总额接近2万4000元(新币,下同;约8万3652令吉)后,女雇主却只肯支付女佣一半的金额。 女佣于是向新加坡人力部投诉遭拖欠薪水,女雇主因此犯下未能在薪金到期后的7天内付薪给女佣罪名,被判判罚款1万元(约3万4855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新加坡外籍劳工雇佣法令,雇主必须每个月支付雇员薪水,也必须在雇员薪金到期后的7天内支付。 38岁的被告吴晓玲(译音,Wu Xiaoling;又名Nur Nadhrah)昨日承认两项没有按时支付薪水的控状,被判罚款1万元,法官在下判时将其他4项控状也一并考虑在内。 根据报道,外籍女佣顿比(Tumpik Astuik)是从2018年12月4日开始为被告工作。被告同意在每个月29日支付顿比670元(约2335令吉)月薪,在2020年8月15日顿比的工作准证获得延长后,她的月薪提高到680元(约2370令吉)。 新加坡人力部的检控官在庭上说,在2019年6月份的某个时候,顿比要求被告“全额保管她的月薪”。 “她们达成了一项保管薪金安排,被告将保管顿比的薪水直到她的雇佣期结束。” 报道指出,顿比于2022年3月,通过新加坡外籍家庭佣工热线向人力部投诉,指称雇主没有支付她的薪金;据报道,顿比于6月7日停止为被告工作。 检控官没有说明为何顿比最初要和被告达成保管薪金的协议,也没有阐明她于6月7日决定停止工作的原因。 检控官指出,被告保管的薪金总额为2万3848.08元(约8万3122令吉48仙),然而被告于6月5日只支付顿比1万1750元(约4万零954令吉)。 新加坡人力部接到投诉后对被告进行调查,她之后偿还拖欠的全额薪金。 被告的辩护律师请求法院从轻判刑,称她因为冠病疫情导致收入受影响,因而拖欠顿比的薪水,而之后也偿还所有欠薪。 根据新加坡相关法令,雇主在雇员薪金到期后7天内没有支付薪金,可被判坐牢最高一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元,或两者兼施。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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