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8日訊)2名男子涉嫌充當澳門騙局錢騾,其中一名被告認罪不諱,被判坐牢6個月;另一人不認罪,獲准以2500令吉保釋,法庭擇定4月19日過堂。
另一人不認罪準2500保釋
2名被告分別莫哈末賽夫(35歲)及莫哈末阿米魯拉(33歲,來自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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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莫哈末賽夫於2017年10月23日中午12時59分,被發現隱瞞一筆2400令吉的款項,而該筆款項相信來自澳門騙局,觸犯刑事法典第424條文(不誠實轉移或隱瞞財產)。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另一方面,莫哈末阿米魯拉(33歲,來自霹靂)則被控於2021年2月24日,介於晚上9時21分至午夜12時28分,隱瞞逾5萬令吉的不存在借貸,相信是來自欺詐的款項,觸犯刑事法典第424條文。
本案由副檢察司莫哈末依山提控,推事是娜比哈。
莫哈末依山建議推事讓莫哈末賽夫受到應有的懲罰,另外,建議推事讓莫哈末阿米魯拉以5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
娜比哈最後決定判莫哈末賽夫坐牢6個月。另外,法庭允准莫哈末阿米魯拉以2500令吉保釋,擇定4月19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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