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日訊)17歲少女今年初通過社交平臺認識男子,事後發現本身懷孕並在廁所產子,家人得知少女遭遇後報警求助,男子今日於法庭被控強姦及非禮,皆認罪不諱,被判坐牢7年及鞭笞2下。
被告是莫哈末哈茲(20歲),來自柔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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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今年2月下午3時,在武吉峇汝某組屋強姦17歲少女,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76條文。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於相同時間及地點,親吻受害者頸部、撫摸胸部及私處,此舉已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
本案由副檢察司阿里阿斯拉夫提控,地庭法官是達瑪菲克里。
達瑪菲克里宣判時,指未婚生子案例日益增加,受害者多涉及未成年,予以嚴懲作為借鑑。最後,他決定判被告第一項控狀坐牢7年及1鞭笞,第二項控狀坐牢5年及1鞭笞,刑期同期執行,因此被告需坐牢7年及鞭笞2下。
案情指,受害者於今年11月18日午夜12時,於住家廁所誕下嬰孩,之後被送往甲中央醫院接受治療。受害者的母親(42歲)後來得知女兒曾遭一名在Tik Tok認識的男子性侵。受害者母親隨後到怡力警局報案,警方於11月23日在麻坡扣查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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