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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22日讯)巫裔青年被控于去年6月至今年11月期间多次偷窃他人财物,面对8项控状时皆认罪不讳,被判坐牢21个月。
被告是莫哈末沙菲(23岁),第一至第八项控状皆指被告介于2022年6月13日至今年11月4日,于鲁容、峇株安南、武吉卡迪、哥打拉沙马那、直落垵及武吉南眉,偷窃存钱箱、斜肩包及现金,总值3455令吉50仙。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瓦达依兹赫提控,推事是凯鲁尼萨。被告的辩护律师是莫哈末依祖丁。
莫哈末依祖丁代表被告向法庭求情时,指被告每月仅有1500令吉收入,尚需负担家庭生活开销,且妻子已有身孕。
凯鲁尼萨最后决定判被告坐牢21个月。
被告于退庭后被庭警押离法庭。(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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