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兩名銀行職員疑在2018年至2022年期間,涉及向甲州數家律師樓索討及接受共31萬6064令吉33仙的賄金,今日遭反貪會帶往法庭申請扣留4天協助調查。
兩名被扣者的年齡分別是35歲及43歲,其中35歲的男子是甲州某銀行的前職員,43歲的男子則在八打靈的銀行總部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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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兩名男子疑接受賄賂以便提供該銀行的房地產借貸案件資料予數家律師樓。
他們於昨日下午6時在甲州反貪會辦公室被扣捕協助調查,並於今早由反貪會官員帶往法庭申請扣留。
甲州反貪會主席阿迪蘇比安證實兩名男子被扣捕,該局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16 (a)(A) 條文(接受賄賂罪)調查此案。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及被判坐牢不超過20年。
推事庭推事娜比拉允許被嫌犯即日被扣至本月21日以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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