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4日訊)唱片騎師被控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被告不認罪。
被告是26歲的吳偉健(譯音)。根據控狀,他是被控於本月21日凌晨1時20分許,在東圭納路警方設置的路障中,在被指示停下時試圖加速油門逃避,觸犯刑事法典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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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兩年或罰款最高至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華爾達,她建議推事以6000令吉讓被告保外。
被告的代表律師卡西安在求情時說,被告是一名唱片騎師,收入依賴承接節目活動,他要求推事將保釋金降低。
卡西安告訴推事說,事發時,被告的哥哥被警方開罰單,被告走向警方詢問原因時,遭4名警員粗暴對待。被告前往醫院驗傷,也被警方扣留4天,期間不準聯繫家人與律師。
他說,被告當時只是一名乘客,但卻面對試圖加速油門逃避的指控。
他說,對於警方的做法,他會向廉政與標準執行部做出反映。
推事凱魯妮莎允被告以25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
此案定7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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