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一名男教师涉嫌在学校嘉年华会的鬼屋内非礼两名六年级学生,今日在爱极乐地庭有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2万1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展至2月17日过堂。
准以2.1万保释外出
被告莫哈末阿查哈(44岁)一共面对两项控状。他被控于今年1月8日约早上9时30分,在甲州中央县一间小学内非礼2名12岁的女童,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害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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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司诺阿兹查建议被告每项控状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被告则求情道,本身还需要工作,以及抚养3名年龄介于7至13岁的孩子,同时也必须照顾母亲,希望法庭减少保释金。
法官罗哈杜最终允准被告以2万1000令吉保释外出,唯被告必须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同时在案件结束前不能接触受害者及控方证人。案件展至2月17日过堂,以便移交文件及遴选律师。
根据早期报道,该小学校长接到两名六年级学生在惊恐下,哭诉在鬼屋内遭到男嫌犯非礼,警方接到投报后,扣留男嫌犯也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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