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六甲18日讯)马六甲陆路交通局(JPJ)官员于6年前向同僚行贿作为不对付一家运输公司的罗里超载酬劳,爱极乐地方法庭今日宣判被告面对8项控状罪名成立,判被告每项控状坐牢1年及罚款1万令吉,刑期同时执行,意味着被告只需坐牢一年及罚款8万令吉。
被告的辩护律师赛依占于法官宣判后,随即向法庭申请暂缓刑期,法庭亦批准相关申请,不过,保释金从之前的1万2000令吉,提高至2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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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仄法兹里(38岁)。根据8项控状,被告介于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向另一名陆路交通局官员贿赂4250令吉,作为不对付一家运输公司的罗厘超载酬劳,此举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b)(B)条文。
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拉夫指贪污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希望法官予以严惩。
赛依占代表被告求情时指被告是初犯,尚需负担妻子及养育3名孩子(8至13岁),要求轻判。
8控状刑期同时执行
地庭法官伊莉莎白巴也万过后判每项控状坐牢1年及罚款1万令吉,刑期同时执行,所以被告只需坐牢一年及罚款8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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