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军人发布不当信息骚扰前妻被控5罪不认罪



(马六甲30日讯)35岁前军人涉嫌于今年6月起发布不当信息、恐吓及骚扰前妻,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对5项指控,唯他否认所有控罪,最终允准以2万1000令吉保释外出。
被告莫哈末阿克马赫尔米(伊斯兰保险代理)今日分别在地庭面对3项控状及推事庭面对2项控状,他皆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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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30日、7月3日及4日期间,在位于武吉卑亚都珍珠花园的一间民宅内,通过其脸书发送不当的信息,意图伤害及骚扰40岁的受害者。
被告因为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第233(3)条文下同罚。一旦被定罪,被告可被判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若罪行在定罪后持续,每日还可另加罚款1000令吉。
副检察司华达依斯哈建议法庭允准被告以每项控状3万令吉保释,并不可骚扰受害者及每月必须到附近的警局报到。
被告求情时指出,本身因为被关至扣留所而失去工作,希望法庭给予最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哈德丽雅最终允准批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5000令吉保外,案件定于8月26日过堂。
视频:魏美琪
另一方面,被告也在推事庭面对2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7日在博德乐医院多次跟踪及恐吓前妻,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507(A)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多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也被控于7月4日在武吉卑亚都珍珠花园内,通过脸书发出毁谤前妻的贴文,有损受害者名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莎扎诺沙立夫建议被告每项控状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及相关附加条件;被告代表律师哈兹克艾祖丁则求情,保释金只是为了确保被告出庭,希望法庭减轻保释金。
推事莎达希娜最终允准被告以每项控状各3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定于同一日期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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