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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26pm 10/06/2024

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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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肢体性侵未成年少女 残疾男不认罪723过堂 

(古城版)残疾男子涉嫌肢体性侵未成年少女被控
被告被庭警带离法庭。(魏美琪摄)

(马六甲10日讯)22岁子涉嫌于上周在祈祷室女厕一名,今日在爱极乐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案件展至7月23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海卡(22岁,来自柔佛麻坡)被控于6月3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在武吉拉浪英达花园的祈祷室女厕内,挤压15岁8个月受害者的胸部及碰触其私处,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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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司诺阿斯妮妮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被告求情时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官阿扎劳妮最终允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8000令吉保释外出,期间被告不能骚扰受害者。案件展至上述日期过堂,以委任律师及提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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